「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云南大学艺术类2022招生简章

体育正文 143 0

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艺术类2022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云南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第十二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第十三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四条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十五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七条江苏省按“先高考投档成绩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考生两门选测科目均不能低于B级。选测科目排序时按以下规则将等级换算为积分,两门选测科目积分之和较高者优先录取。换算规则为:B级=1分,B+级=2分,A级=3分,A+级=4分。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及等级积分之和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等级积分之和以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所有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十三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二)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三)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我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所含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0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我校2020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方式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以各省区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第三十条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第六章 入学及毕业第三十一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三十二条 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第三十三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五条 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三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第三十八条 云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近日武汉终于按下重启键。你知道关于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吗?环球网校快问为大家整理了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一起来看看吧! 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适用于湖南、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河北、吉林和甘肃省考生】云南艺术学院始建于 1959 年,是我国西南地区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省级博士点培育单位,2019 年获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有呈贡、麻园 2 个校区,占地面积共 930.67 亩。学校现有正式教职工 700 余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约占专任教师的 42%。学校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学院、电影电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艺术文化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 11 个教学单位,1 个附属艺术学校,1 个独立学院(文华学院,与企业合办)。学校培养层次多样,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留学生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函授教育、专升本教育及中等艺术类专业等各类层次的、面向全国及世界各国招生的办学资格。学校有 5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已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下设的全部领域学位授予权。学校办学专业设置齐全,现有的 39 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艺术类的所有专业,涉及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和工学等学科门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和戏剧与影视学获得 B 档进入前 30%,音乐与舞蹈学获得 B-档进入前 40%,设计学获得 C 档进入前 60%,艺术学理论获得 C-档进入前 70%。 2019 年,学校有 8 个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一流本科专 - 2 - 专业建设点。建校以来,云南艺术学院汇聚了一大批著名艺术家,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各类艺术文化人才,同时也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为云南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及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云南艺术学院始终遵循“继承传统、学习民间、兼容中外、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相互欣赏,彼此成就”的校风,致力于把学校办成具有国际影响和鲜明特色的区域性高水平艺术大学。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云南艺术学院!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2020 年,我校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 16 个省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 2400 名。凡是符合上述省份规定的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身高要求男生 165cm 以上、女生 155cm 以上。2.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 以上、女生160cm以上。3.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二、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录取原则、招生省份、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三、专业报考(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11 个本科专业(以下简称“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取消校考,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且成绩合格, 综合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后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管理 5 个本科专业(以下简称“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取消校考,有专业统考的省份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二)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组织校考。部分专业采用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校考成绩;部分专业采用网上提交视频初筛后再进行复试的方式组织校考,并将复试成绩作为最终校考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采用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组织“器乐演奏”科目考试,其余科目组织现场考试,各科目成绩累加后作为最终校考成绩。(三)湖南、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甘肃 4 省的专业报名已由考生生源地招办负责办理完成,后续不再受理专业报名。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因取消校考需做退费处理,具体事宜请考生向当地招办咨询。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河北、吉林 4 省的专业报名办法待我校与各省招办协商确认后向社会公布。(四)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凡属省统考不涉及的,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其校考成绩方为有效。专业与省级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以各省考试院艺术类文件中公布的类别对应关系为准。(五)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若有考生多次参加同一个专业的考试,则该考生的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六)按本简章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与之前已完成校考的省份、专业分开排名,分省录取。(七)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八)报考安排如下:1.4 月 20 日前安排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河北、吉林 4 省考生进行专业报名。2.4 月 25 日至 26 日,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或招生资讯网下载安装网络考试手机 APP,参加模拟考试,提交模拟考试视频。3.5 月 2 日至 10 日期间分批进行网络考试,提交考试视频。4.6 月上旬发布专业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实行初复试的专业划定复试资格线,公布复试名单。5.高考结束后组织有关专业的复试(原则上现场组织)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现场考试,考试办法我校将通过招生资讯网、招考云平台和官微等渠道提前公布。五、录取(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招办备案。如有省份对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简章涉及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如有省份对招生计划编制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其它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艺术学理论及编导类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如有省份对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四)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本科招生章程》)。(五)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六)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其它说明(一)我校 2020 年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二)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三)收费标准1.专业考试费:按照云价收费〔2015〕143 号文件规定的 200 元 /人次的收费标准执行。2.学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 8500 元/学年;应用类专业为 10000 元/ 学年。3.住宿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1322 号文件规定的 800 元/学年的标准执行(6 人间),宿舍用品自备。(四)适用于本简章的省份、专业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五)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871)65937136,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七、联系方式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1577 号 邮编:650500 学校网址:http://www.ynart.edu.cn招生资讯网:http://zs.ynart.edu.cn招考云平台:http://ynart.evoartexam.cn/电话传真:(0871)65937127 65937128(兼传真)八、附件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本科招生专业(方向)、学制学费、录取规则、招生省份、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览表【适用于湖南、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河北、吉林和甘肃省考生】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希望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虽然考试受到影响,但是考生们不能因此懈怠。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动态更新并通知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安排,更多资讯关注环球网校快问网站。
云南艺术学院 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云南农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1938年,前身是国立云南大学农学院。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校本部和五华校区、普洱校区、西双版纳校区,占地面积近4000亩,职工1800余人,在校学生25000余人,学校现设22个学院,已开设81个本科专业和21个高职专科专业,有15个博士点和59个硕士点,招生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农业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培养了云南省农业系统第一位院士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拥有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设有云南省唯一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第一批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单位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二、招生专业与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招生人数学制学费(人/学年)拟招生省份130503环境设计文理兼收40四年10000元云南、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贵州★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三、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具备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掌握建筑学、城市规划学、景观设计学、人机工程学、环境心理学、设计美学、社会学、环境生态学等学科知识的综合人才。本专业开设于2017年,修业年限四年,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专业特色】本专业是实践性极强的学科,要求学生应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思维意识,初步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室内环境设计工程中遇到的科研、教学、设计等方面问题的能力,能清晰地表达设计思想,熟悉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程序与方法,能在综合把握环境的功能、空间、材料、结构、外观、尺度、施工工艺和市场需求诸要素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合理的改进性设计和创新性设计。本专业还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空间表现能力,能用草图、图纸、模型、效果图和计算机图形技术生动、准确地表达设计意图,掌握基本的摄影技能,熟练掌握多种设计软件,熟悉材料及加工工艺,具备综合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手段进行室内外环境设计的基本能力。【课程设置】主要开设素描、色彩、构成设计、工程制图、计算机辅助设计、手绘表现技法、室内设计原理、景观设计原理、模型设计与制作、景观生态学、环境心理学、室内设计(居住空间、公共空间)、景观设计(社区、城市)、工程管理与法规、工程概预算等。四、录取原则(一)学校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录取;若以文化分和专业分的一定比例之和排序投档的省(市、区)考生,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相关省(区、市)对投档模式另有要求的,按省(区、市)规定执行。(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艺术类录取政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若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规定为准。五、报考条件(一)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考生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执行;(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六、联系方式:联系单位: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227706(兼传真)、65226172电子邮箱:zhaosheng@yna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ynau.edu.cn招生网址:http://zjc.ynau.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市区沣源路452号邮编:650201
云南农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昌新国际艺术学院和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的区别?哪个好点

云南大学昌新国际艺术学院和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区别不大。 学科、专业互相交叉。区别如下:1、历史不同:艺术学院和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1994年 4月,云南大学与马来西亚国际现代设计集团联合创办成立了云南大学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成为国内同类院校中最早设立的设计学院之一。2005年12月,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与原云南大学艺术学院合并,成立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是云南大学与“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周昌新艺术基金”于2016年共同创建的。学院坚持把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作为中心任务。2、人才不同:学院目前有在校生共计965人,其中本科生589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6人。所培养的毕业生具有基础厚、能力强等优势,就业前景良好。艺术与设计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400余人。学院自创办以来,已向社会输送毕业生5500余名;近五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5%以上。3、师资不同:昌新国际艺术学院学院注重引进国际化的教学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标准、课程体系、教材、师资,培养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云南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学院自创办以来,本着立足西南、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发展目标,积极坚持国际化建设方向,加强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以上内容参考:云南大学-云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昌新国际艺术学院和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区别不大。学科、专业互相交叉。只是昌新国际艺术学院较强调名人效应。 祝你好运。
云南大学考研资料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BKciq8GBVRAX6H5qAamEg提取码: qsi3若资源有问题欢迎追问
云南大学昌新国际艺术学院和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的区别?哪个好点

云南艺术学院播音主持专业招生简章

摘要第十八条 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办法如下:(一)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专业仅面向云南省招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云南省统一划定的相应科类的文化分数线。(二)其余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生源情况自行划定。云南省分文、理科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不分文理科划定执行同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区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云南艺术学院播音主持专业招生简章

欢迎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暂时没有评论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