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江苏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
江苏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学校名单(23所汇总):2021年江苏综评什么时候开始?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通知:共有23所院校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各校会在4月28日前公布招生简章,一起来看看招生要点及通知具体内容吧!招生要点及变化1、招生院校共23所学校。新增2所学校,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A类(11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2、重要时间节点:4.28日之前发布招生简章,5.10前完成报名,5.25前初审完成。3、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4、考试方式:鼓励视频面试考核,鼓励增设体测。5、入围比例:不超过4倍。6、录取:A类院校会有锁档要求。通知原文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文化分、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多个维度,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2021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和简章经批准,共有23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11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内容须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条件及方式、考核程序及办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及录取规则、咨询及申诉渠道、监督机制等信息。高校要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学生,不得简单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名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为主。高校要根据学科特色,科学确定招生专业,原则上以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为主。高校要按照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有关要求,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具体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各高校招生简章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报主管单位审核备案。4月28日前,各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江苏省属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学外)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如教育部批准新增高校参加试点的,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二、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5月10日前,各高校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时间以高校招生简章规定为准)。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定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5月25日前,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告知考生审核结果,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同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三、高校考核和确定入选名单高考结束后,各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有条件的高校可采取网上视频面试等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组织现场考核的,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部署,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考核过程应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探索在校考中增设体育科目测试,测试项目由高校根据中学教学实际自主确定,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经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各高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入选高校及专业等。考生所在中学和入选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的年底。四、入选考生志愿填报A类高校根据测试结果,与入选考生确认是否填报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确认或填报上述两类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五、投档与录取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1.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2.高校应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分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中:凡被A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专业由高校确定),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类型。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4.按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评价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党委要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强化条件保障,明确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及中学要密切配合,为高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考生就读中学(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的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各方面情况,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列入招生黑名单。(二)强化资格审查。高校要加大对学生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三)严格工作纪律。高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得发布未经主管单位审核备案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高校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招生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四)严肃查处违规。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公职人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请各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办和有关中学,并做好对考生的政策宣传工作。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省教育厅2021年4月16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通知:共有23所院校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各校会在4月28日前公布招生简章,一起来看看招生要点及通知具体内容吧!招生要点及变化1、招生院校共23所学校。新增2所学校,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A类(11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2、重要时间节点:4.28日之前发布招生简章,5.10前完成报名,5.25前初审完成。3、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4、考试方式:鼓励视频面试考核,鼓励增设体测。5、入围比例:不超过4倍。6、录取:A类院校会有锁档要求。通知原文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文化分、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多个维度,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2021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和简章经批准,共有23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11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内容须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条件及方式、考核程序及办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及录取规则、咨询及申诉渠道、监督机制等信息。高校要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学生,不得简单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名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为主。高校要根据学科特色,科学确定招生专业,原则上以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为主。高校要按照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有关要求,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具体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各高校招生简章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报主管单位审核备案。4月28日前,各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江苏省属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学外)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如教育部批准新增高校参加试点的,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二、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5月10日前,各高校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时间以高校招生简章规定为准)。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定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5月25日前,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告知考生审核结果,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同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三、高校考核和确定入选名单高考结束后,各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有条件的高校可采取网上视频面试等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组织现场考核的,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部署,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考核过程应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探索在校考中增设体育科目测试,测试项目由高校根据中学教学实际自主确定,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经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各高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入选高校及专业等。考生所在中学和入选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的年底。四、入选考生志愿填报A类高校根据测试结果,与入选考生确认是否填报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确认或填报上述两类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五、投档与录取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1.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2.高校应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分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中:凡被A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专业由高校确定),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类型。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4.按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评价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党委要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强化条件保障,明确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及中学要密切配合,为高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考生就读中学(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的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各方面情况,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列入招生黑名单。(二)强化资格审查。高校要加大对学生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三)严格工作纪律。高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得发布未经主管单位审核备案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高校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招生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四)严肃查处违规。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公职人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请各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办和有关中学,并做好对考生的政策宣传工作。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省教育厅2021年4月16日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二○○九年江苏大学硕士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08/08/01一、培养目标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人数2009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录取时,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三、报考条件(一) 参加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在校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4)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人员须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二)接收推荐免试生:1.推荐免试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推荐免试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荐免试生复试,均录取为公费。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08年8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b.ujs.edu.cn),查阅相关说明。(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MBA全国联考: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具有两名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专家推荐表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3.单独考试招生指标原则上主要用于我校强势学科招生。四、报名(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以及推荐免试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推荐免试生在2008年10月25-10月31日凭所在学校发放的网报校验码进行网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报名手续。2.参加单独考试、MBA全国联考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江苏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现场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及专家推荐表。(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五、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一)初试科目1.全国统考: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西医综合、药学综合、中药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二、三)、西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2.MBA全国联考:MBA联考综合能力、MBA联考英语,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考核。3.单独考试:①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②211单独考试英语;③611单独考试数学或306西医综合;④专业课,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二)初试时间与地点: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考生、MBA联考考生以及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全国统考考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六、复试和体检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如下:1.复试成绩权重为50%。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4.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为指定科目(无指定科目的专业,在复试科目及初试科目④中选考2门,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7.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有关政策(一)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二) 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全国统考合格考生全部享受公费指标,免交学费,在校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外,我校还另行发给助教津贴和助理科研工作津贴,以及优秀奖学金,奖励面达35%。普通全日制硕士生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三) 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提前攻博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八、其他(一) 除单独考试考生外,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二) 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等自命题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参考书及往年的专业课试卷。购买参考书有关事宜可与张先生联系(电话:0511-88796220)。(三) 我校有权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高校教师、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以及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网页。 (四) 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为办公平台,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二○○九年江苏大学硕士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08/08/01一、培养目标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人数2009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录取时,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三、报考条件(一) 参加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在校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4)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人员须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二)接收推荐免试生:1.推荐免试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推荐免试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荐免试生复试,均录取为公费。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08年8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b.ujs.edu.cn),查阅相关说明。(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MBA全国联考: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具有两名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专家推荐表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3.单独考试招生指标原则上主要用于我校强势学科招生。四、报名(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以及推荐免试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推荐免试生在2008年10月25-10月31日凭所在学校发放的网报校验码进行网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报名手续。2.参加单独考试、MBA全国联考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江苏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现场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及专家推荐表。(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五、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一)初试科目1.全国统考: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西医综合、药学综合、中药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二、三)、西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2.MBA全国联考:MBA联考综合能力、MBA联考英语,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考核。3.单独考试:①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②211单独考试英语;③611单独考试数学或306西医综合;④专业课,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二)初试时间与地点: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考生、MBA联考考生以及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全国统考考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六、复试和体检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如下:1.复试成绩权重为50%。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4.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为指定科目(无指定科目的专业,在复试科目及初试科目④中选考2门,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7.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有关政策(一)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二) 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全国统考合格考生全部享受公费指标,免交学费,在校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外,我校还另行发给助教津贴和助理科研工作津贴,以及优秀奖学金,奖励面达35%。普通全日制硕士生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三) 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提前攻博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八、其他(一) 除单独考试考生外,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二) 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等自命题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参考书及往年的专业课试卷。购买参考书有关事宜可与张先生联系(电话:0511-88796220)。(三) 我校有权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高校教师、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以及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网页。 (四) 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为办公平台,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江苏大学美术生录取分数线2021文科514分,理科491分。 江苏大学,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生质量认证高校。

文科514分,理科491分。 江苏大学,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生质量认证高校。

2022年芜湖考镇江江苏大学要哪些要求?报名条件如下: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2.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3.英语与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与日语课程。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第十二条学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资料拓展:江苏大学位于江苏省镇江市。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以工科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共建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刘坤一、张之洞、魏光焘等在南京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学校还是全国74所“特色重点项目”高校之一和全国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之一。 截至2019年4月,学校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设有25个学院;拥有1所直属三级甲等医院;在校生37600余人;专任教师2600余人;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2019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第41位。

报名条件如下: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2.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3.英语与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与日语课程。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第十二条学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资料拓展:江苏大学位于江苏省镇江市。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以工科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共建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刘坤一、张之洞、魏光焘等在南京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学校还是全国74所“特色重点项目”高校之一和全国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之一。 截至2019年4月,学校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设有25个学院;拥有1所直属三级甲等医院;在校生37600余人;专任教师2600余人;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2019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第41位。

江苏大学校考吗江苏大学艺术类专业有校考。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近年来,学校聚焦内涵发展,深入实施“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发展战略,国内外办学影响持续提升。QS、THE、ARWU等国际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学校均跻身top1000。《2021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第38位。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条件优良。学科涵盖工学、农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设有27个学院,97个本科专业。学生成绩: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重大赛事中表现优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连续7届喜捧“优胜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连续4届获得双金奖,校大学生男子排球队屡获全国冠军,女子沙滩排球队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7名,女子足球队获世界大学生“五人制”足球锦标赛季军。以上内容参考:江苏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江苏大学艺术类专业有校考。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近年来,学校聚焦内涵发展,深入实施“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发展战略,国内外办学影响持续提升。QS、THE、ARWU等国际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学校均跻身top1000。《2021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第38位。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条件优良。学科涵盖工学、农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设有27个学院,97个本科专业。学生成绩: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重大赛事中表现优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连续7届喜捧“优胜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连续4届获得双金奖,校大学生男子排球队屡获全国冠军,女子沙滩排球队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7名,女子足球队获世界大学生“五人制”足球锦标赛季军。以上内容参考:江苏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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